一、招聘岗位及要示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编外聘用B类人员。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备注 |
康复 治疗师 |
1人 |
大专:康复治疗技术 本科:康复治疗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0岁及以下 (1993年8月31日后出生) |
取得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初级(士)及以上资格证书 |
2.岗位和条件要求
二、招聘要求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报名
1、请将本人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资格证、近半年内无犯罪记录证明(下载“天府通办”APP申请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及其它相关证书等扫描后形成PDF文件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89694490@qq.com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9月22日
四、选拔
1.本次招聘采取简历初筛、资格审核、综合能力考核等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本单位与报名者进行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2.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资格证原件、学籍证明原件、近半年内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天府通办”APP可申请)、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在任一环节资格审核不通过,本单位有权取消报名者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具体选拔方式和时间由本单位以电话、短信或者邮件等形式通知报名者,请报名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4.若报名者漏看或者无法收到招聘单位通知,造成自己无法按时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选拔,其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五、体检
1.按通过考核人数与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项目包含心理测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在本单位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本单位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6.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报名者的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确定拟招录人员,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于医院官网公布拟招录人员,并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进入下一环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七、报到入职
经本单位考核、体检合格的报名者,须按本单位要求按时报到,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逾期或者不能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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